现在,很多业主在对房屋进行装修时,由于没有时间亲自打理,装修公司便成了首选。但由于市场上的装修公司鱼龙混杂,许多业主在装修完成时总是会有或多或少的不满意。那么,业主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山西云泽律师事务所的白律师就房屋装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装修陷阱及注意事项进行了分析 。
白律师说, 建设部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已经规定:进入小区承接家庭装修的装修公司必须具备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但现在小区内的一些施工队伍是挂靠在有资质的公司下的,也就是公司并不对施工队伍的施工质量和服务负责。而在合同中的“发包方和承包方”一项中,有“委托代理人”一栏,有些装修公司属挂靠、承包企业,却故意漏写“委托代理人”一栏,也不填写法人委托的代理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以便出现问题后推卸责任。一旦装修期间或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的利益将得不到任何保障。
另外,一些不正规的装修公司为消费者提供装修方案时,仅仅是口头介绍,这很容易在后期施工过程中出现问题和矛盾,消费者又无据可依。因此业主在装修前除要求装修公司提供平面户型图、效果图(一般为主卧室和客厅)外,还应提供顶面图、水电路改造图,有木工制作的还应提供具体项目的施工图,复杂工程的应该有节点图。在施工图纸中应该标明所使用的材料,以便和报价相对应。
一些装修公司利用消费者的不内行,特别拟制了一些不具体或可做多种解释的条款。如很多装修合同上都有这样的条款:装修中如原品牌材料没货时,乙方(家装公司)可临时更换相同材料。但实际上,这种“相同材料”却可有多种解释,是同质量的、同品牌的、还是同价格的,均没有写明,弄假空间非常大。有些装饰公司在做合同时用打折来诱惑消费者。这些公司会在合同中附加很多条款,什么减项不减价,增项另算,改项重新付违约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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